平邑县民政局低保科2008年低保工作总结
一、2008年工作总结
08年城乡低保工作在在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执政为民、为民解困的宗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在按时完成年初工作计划的前提下,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落实了城市低保的财政预算及资金发放,重点抓了资金预算及落实工作,积极争取省、市低保资金支持和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支持。省属企业全年共争取发放资金189万元,使低保金人均补差由年初的人均107元提高到18元,并补发了一季度的食品补贴; 县属企业低保金人均补差由原来的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115元,给我县低保对象解决了因价格上涨带来的生活问题,全年共发放低保资金达680万元。还为老、幼、病、残等明显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了分类施保,积极争取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7.3万元,并实施了大病救助。另一方面抓好了资金发放,积极与财政局协商,及时下拨低保资金及大病救助资金,保证了低保对象能够及时领取。
(二)完成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涉军人员城市低保对象的普查工作,以及正在进行中的对经委系统的普查工作。这次普查是对已享受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全部停保后与现申报低保对象一起重新审核申报。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方法采取重新调查、审查、审核、审批的方式进行。普查的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及其生活质量,家庭成员的详细信息。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已经具备基本生活能力,不符合条件的和已经脱贫的低保户取消其低保待遇,确保低保金的准确发放。这次普查的过程中,由于低保户家庭遍及十六个乡镇和诸多村庄,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科室工作人员不畏酷暑、不辞劳苦,顶着巨大的压力,准确无误的完成了低保普查工作。在完成以上系统的普查工作之后,及时对新申请的低保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这个艰巨的任务正在进行之中,。
这次普查促进了惠民行动的落实,确保低保户的基本生活,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这次普查使我们低保工作逐步走上日常审核与定期审核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低保制度打下坚定的基础。
(三)是大病救助的具体实施工作。在低保普查的过程中,我们对城市低保对象或其家庭主要成员中出现大病、重病的,造成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作了登记造册。经过积极争取,我科更是争取了大约67万的大病救助金。我们根据低保家庭实际情况,通过入户送温暖的形式,将救助金直接发放到救助者手中,救助达100余人次。给患病的低保家庭带去了政府的温暖。
(四)是农村低保的协调和建档工作。我科在下半年接手农村低保工作以后,积极与乡镇民政办取得联系,在细致沟通的前提下充分了解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进程和发展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将农村低保范围由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扩大为低于900元,将全县符合条件的20362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从7月份开始,将人均月低保金由40元增加到50元。并按照省市的要求,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建档工作。我们积极与乡镇联系,制订了由乡镇、村居共同存档管理的机制,使农村低保工作走上了正规发展的道路,完善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下半年我们接待了很多农村低保来访对象,我们建立了农村低保对象来访登记表,对他们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以便我们与乡镇取得联系,完善的解决问题。
二、2009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财政预算,管好用好低保资金。
(二)做好城市低保对象普查工作。随时做好对举报或新申请的低保对象的核查工作。并将这个工作贯穿在全年的工作计划中。
(三)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对城市低保对象因大病、重病造成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通过一次性的方式给与适当专项救助。
(四)落实好农村低保工作。对农村低保对象及时审批核查和建档工作,使农村低保也纳入动态管理机制。
(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的职业道德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把自己尽快造就成一名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业务精通、执法严明的低保工作人员,努力把低保这项民心工程做得更深入民心。
城乡低保科
2008年12月